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申请实施《沂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0〕69号
县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实施〈沂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收悉。经研究,同意请示事项,望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申请实施《沂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申请实施《沂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经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已于2020年3月13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论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为沂水县域2434.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发展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城区远期2030 年用地控制范围:包括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黄山铺镇、诸葛镇(部分)。现状人口规模为4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5.8万人,农村人口7.6万人。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9-2030年。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三、规划目标
按照“优化公办、发展民办、引进外办、鼓励联办”的总体思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盘活教育用地资源存量,提高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完善中小学及幼儿园等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基础教育设施的均等化、优质化、公平化,促进沂水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健康、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四、学前教育指标标准
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地理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确保安全。
(一)城市住宅小区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规划部门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农村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建设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1.5公里。
(二)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办学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城镇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地区和农村人口稀少地区可单独设置或在小学附近设1-2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6周岁)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五、小学教育指标标准
至2030 年,县域小学生70生/千人。其中,中心城区92生/千人;乡镇及农村地区53生/千人。至2030年,县域小学学生数量为88900人,新增学生数量为17224人,按照每班班额45人计算,则需要新增约383个班级。其中,中心城区需要新增293个班级,乡镇及农村地区需要新增90个班级。
至2030 年,县域共规划小学43所,新增535个教学班,最大新增学生数量24075人。其中,迁建7所,扩建21所,新建11所,重建1所,另外撤销3所小学,本次不对民办学校进行管控。
六、初级中学教育设施规划
至2030 年,县域初级中学40生/千人。至2030年,县域初级中学学生数量为50800人,新增学生数量为18083人,按每班班额50人计算,则需要新增约362个班级。至2030年,县域共规划初中 25所,共有381个班级,最大新增初中生数量为19050人。其中,新建及改建初中7所,共有186个班级,新增初中生数量为9300人;扩建初中18所,扩建班级 195班,新增初中生数量 9750人。县域内其他初级中学均予以保留。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