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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252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3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2〕18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2-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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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沂政字〔2022〕18号


泉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请示事项。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附件: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附件


泉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经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已于2021年11月24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论证,目前已按评审论证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修改完毕。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沂水县泉庄镇镇域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97.54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保护区划。为更好的对历史文化名镇实施保护,准确反映泉庄镇的历史,根据传统格局完整、历史风貌连续、传统 建筑集中的原则,划定泉庄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范围。本规划将泉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核心保护区、建设风貌控制区、环境协调区。

(一)核心保护区:以纪王崮墓群为保护区,以崮顶至山谷线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外延2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5公顷。

(二)建设风貌控制区:建设风貌控制区为镇区范围,面积为238.56公顷。

(三)环境协调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风貌控制区以外的部分为环境协调区,总面积约9510.44公顷。

、保护措施。严格保护泉庄镇山、林、水、田、村一体的整体格局,保护各要素的相对位置、规模及相互关系;保护周边山体、林地、田地以及重要景观的对位关系;保护水质流经河流。

目前,该《规划》镇政府已会同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论证完善,具备实施条件,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当否,请批复。


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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