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586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2〕6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职业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1-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2〕6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职业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2〕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职业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职业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职业学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职业学校拟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1〕190号)审核批准。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将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1〕42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的194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职业学校,该宗地位于县城区中心南街以东,金华山路以北,用地编号CB-2021-050101号,用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使用,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0.5-1.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层数为1-6层。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7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39-226808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