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道托镇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2〕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道托镇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道托镇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道托镇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道托镇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密家沟村扶贫车间项目,已经登记备案,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镇建设规划,拟同意密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163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村办年产180万片家用纺织品扶贫车间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