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583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2〕2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沂水县JT-2021-03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1-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2〕2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沂水县JT-2021-03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2〕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沂水县JT-2021-03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沂水县JT-2021-03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沂水县JT-2021-0301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沂城街道前晏家铺村和许家湖镇南小尧村、东王家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申请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依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沂城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申请程序和方案作了审核,拟同意其公开挂牌出让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入市方案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入市地块编号沂水县JT-2021-0301号,位于天寿山路以南,嫩江路以西,拟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65865平方米,其中前晏家铺村26216平方米,南小尧村36868平方米,东王家庄子村2781平方米,已经市政府(临政土字〔2021〕85号)农转用批复。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40年,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该地块产业准入为纺织业,其他指标标准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0万元,亩均税收≥15万元,单位产值能耗标准≤0.083吨标准煤/万元。环境质量标准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28—2002)中Ⅳ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第二类用地相关标准要求。

二、拟出让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时间以发布出让公告为准,交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

三、竞买人范围及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的底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价小组确定的执行,具体出让活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前晏家铺村、南小尧村、东王家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4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2号

联系电话:0539-226808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