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沭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等报告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0〕72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沭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等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县砂石开采依法、科学、有序。
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沭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等报告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水利局
关于报请实施《临沂市沂水县沭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等报告的请示
县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规定,我局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完成了《临沂市沂水县沭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临沂市沂水县沂河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临沂市沂水县沭河支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规划编制充分结合了河道演变情况、来水来沙情况、防洪及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在全面保障沿河建筑物及设施安全,防洪、供水、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明确禁采期和可采期以及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统一科学管理河道采砂提供了控制依据。现予以呈报,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水利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