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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5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1-01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19〕146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韩婷同志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9-11-0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19〕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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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韩婷同志记功的决定

沂政字〔2019〕14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10月,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选派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副主任科员韩婷同志到我县挂职锻炼,其中,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挂职龙家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挂职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挂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两年来,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忘我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铺下身子,务实工作,充分展现出中直机关干部的优良风范。挂职期间,该同志务实敬业、履职尽责,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充分发扬了适应快、作风实、能力强的优良品质,注重把专业知识与挂职单位工作相结合,为优化全县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韩婷同志的先进事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韩婷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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