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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554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2〕62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5-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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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沂政字〔2022〕6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牛衍法、张秀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2002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牛衍法、张秀兰取得位于县城区沂河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89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2年12月16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牛衍法、张秀兰使用,宗地编号CB(存)-2022-9号,用途为商业用地(B1),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2.0-3.0,建筑层数1-3层。

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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