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13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文字号: | 沂政字〔2021〕57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沂城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沂城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沂政字〔2021〕57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沂城街道等18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沂政字〔2021〕5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你们乡镇(街道)《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2021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沂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2.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3.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4.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5.马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6.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7.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8.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9.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0.诸葛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1.黄山铺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2.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3.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4.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5.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6.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7.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18.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沂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24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伴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伴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东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东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跋山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跋山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古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武家洼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武家洼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庞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庞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松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松峰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顺天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顺天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友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友兰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石良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良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贺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贺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田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田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和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和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姚家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姚家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新润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新润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大梨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大梨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长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长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双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双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荣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荣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雪山一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雪山一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雪山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雪山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雪山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雪山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晏家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晏家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东院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东院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
附件2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7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峪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峪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泮池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泮池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清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前埠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寨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寨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康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康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柳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柳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后马荒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后马荒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诸坞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诸坞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北越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北越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草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草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盆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盆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柴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柴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泉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泉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里万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里万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龙盘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龙盘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肖家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肖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港埠口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港埠口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
附件3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2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道托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道托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塔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塔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余粮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余粮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良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良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韩家曲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韩家曲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蔡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蔡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胡家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胡家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黄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黄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小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小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4
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6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沭水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沭水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沭水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沭水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小瓮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小瓮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长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长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木荣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木荣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核桃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核桃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荣仁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荣仁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凤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牛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牛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高桥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高桥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永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永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山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山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大路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大路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胡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胡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河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河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山宋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山宋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5
马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22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杨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杨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金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金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南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南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金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金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金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金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天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天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书堂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书堂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双胜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双胜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吴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吴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金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金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珠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珠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杏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杏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富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富民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旺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旺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古峰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古峰台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龙泉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龙泉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富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富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大王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大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穆陵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穆陵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徐家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徐家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6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7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杨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西山根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西山根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楼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楼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曹家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曹家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牛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牛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崖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崖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郭家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郭家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兴盛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兴盛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躲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躲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四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四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四社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四社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仁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仁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罗张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罗张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善疃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善疃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儒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儒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庄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庄科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东寨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东寨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7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5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漫流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漫流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抬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抬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范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后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后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桃洼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桃洼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谭家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谭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何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何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陈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陈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得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得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垛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垛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徕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徕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箕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箕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石岭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岭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富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8
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4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良门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良门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瑞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瑞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西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西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石栏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栏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龙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龙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增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增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浯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浯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高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龙潭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龙潭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代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代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保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保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营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营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圈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圈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家峪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家峪子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9
沙沟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20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沙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沙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雀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雀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于家双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于家双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刘家双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刘家双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家双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家双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崖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崖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泮池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泮池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三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三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道德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道德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辉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辉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东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东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于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于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九岭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九岭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马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马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麻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麻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野坊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野坊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对崮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对崮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肖家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肖家杨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流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流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霹雳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霹雳石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沙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0
诸葛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23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常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常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诸葛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司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诸葛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诸葛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古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古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门楼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门楼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大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大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宿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宿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滨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滨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阳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阳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徐家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徐家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凤鸣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凤鸣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新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王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王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暖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暖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梭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梭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锦绣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锦绣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华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华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暖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暖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文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文峰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望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望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耿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耿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新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新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诸葛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1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6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站前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站前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埠西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埠西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蛮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蛮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站东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站东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河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河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土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土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陈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陈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朴城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朴城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松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松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泉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泉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岳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岳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尧崖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尧崖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黄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黄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站西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站西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胡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胡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2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2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崔家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崔家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西荆山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西荆山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凰龙湾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凰龙湾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花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花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垛庄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垛庄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虎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虎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常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常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磨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磨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李家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李家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常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常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崔家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3
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6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泉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泉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位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位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三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三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甄家疃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甄家疃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铜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铜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里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里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夏蔚东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夏蔚东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夏蔚西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夏蔚西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葛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葛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桃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桃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透明崮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透明崮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回峰涧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回峰涧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云头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云头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王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长岭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长岭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院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院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夏蔚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4
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2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石井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王家庄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王家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西良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西良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陈家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陈家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杏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杏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位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位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中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中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门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良疃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良疃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5
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0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张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郭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郭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庄河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庄河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三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三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崮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崮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梅家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梅家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石汪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汪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里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里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汇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汇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沙地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沙地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6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11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刘家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刘家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师家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师家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留虎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留虎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院东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院东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家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家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桃棵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桃棵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家庄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家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许家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许家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上岩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岩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岩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岩峪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石门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7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38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赵家楼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赵家楼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许家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许家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丰台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丰台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春水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春水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南社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南社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东丘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东丘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袁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袁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黄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黄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城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城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园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园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泉子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泉子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快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快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正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正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万泉湖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万泉湖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潘家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前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前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陈家庄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陈家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小尧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小尧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岜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岜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十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十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沂东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沂东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宝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宝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城东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城东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安子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姚店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姚店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永富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永富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大峡谷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大峡谷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朱家楼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家楼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仁家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仁家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土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土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吉子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吉子山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黄山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黄山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苗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苗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坡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水旺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水旺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吉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吉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埠前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埠前庄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8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所属的23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改设后其原管辖区域不变。具体名单如下:
拟将四十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四十里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皂角树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皂角树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郭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郭家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洪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洪沟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三十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三十里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临站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临站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新程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新程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于家河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于家河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临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临城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吴家安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吴家安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小薛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小薛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下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店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苍子坡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苍子坡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老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老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金场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金场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张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张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庄一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庄一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庄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庄二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马庄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马庄三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焦家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焦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漩沟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漩沟子村村民委员会;
拟将长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长山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民政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
联系电话:0539-225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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