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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30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1〕166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院东头镇姜家坪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2-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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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院东头镇姜家坪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沂政字〔2021〕166号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实施院东头镇姜家坪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姜家坪、老猫窝、马家崖、崮墩、曲家洞子、院东头、上岩峪、碌碡岔、珠子沟、小于岭、苗家庄、关帝庙、扈山店、前朱家楼子等14个村的村庄规划成果。

二、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村庄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待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数据库,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如需变更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规划编制和实施要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征得全体村民同意,不得强迫村民“上楼”。要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将强制性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接受、执行。

四、要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村庄规划管理体系,规划批准后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实施院东头镇姜家坪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实施院东头镇姜家坪村等14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项目规划布局和落地实施,根据上级关于“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促进乡村振兴的相关部署,结合全省“三区三线”划定试点要求和工作进度,我镇会同浙江华家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泓诚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沂水县院东头镇姜家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等14个村的村庄规划。

目前,以上村庄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公示、专家评审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现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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