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18〕188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沂水县水利局
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的请示
县政府:
为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我局具体牵头,于2018年9月启动了《沂水县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11月底形成了《规划》初稿,12月10日组织评审组对《规划》进行了审查,并充分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之后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中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50年。规划重点为近期和中期,远期为规划展望。通过构建长效稳固的供水保障体系、和谐完善的节水推进体系、灾损可控的防洪减灾保护体系、章法自然的水生态文明体系、科学先进的现代化水管理体系和多元高效的智慧水利体系,来统筹解决沂水水安全问题。
《规划》匡算总投资59.87亿元,其中供水保障体系25.73亿元、水节约推进体系5.61亿元、防洪减灾保护体系18.07亿元、水生态文明体系8.8亿元、现代化水管理体系1.66亿元。
《规划》的实施,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河道及水域管理、洪水管理、河流生态保护管理,有利于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对沂水县水利建设发挥巨大的指导性作用。目前,该《规划》已修改成稿,现予以呈报,请县政府研究批复。
当否,请批示。
沂水县水利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