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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4-0000062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24〕14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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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发〔2024〕1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省政府《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鲁政发〔2024〕3号)和市政府《临沂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临政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沂水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行业绿色转型需求和民生消费改善提升需求,提高先进产能、高效设备产品比重,有效扩大需求和提高供给能力,聚力回收体系建设、环保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技改提升、多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产品供给能力升级、高效循环利用、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行业技术标准等重点任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2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2: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工业技改提升

(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食品、纺织、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瞄准高端、智能、绿色等方向,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改全要素供需精准对接,全面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水平,滚动实施“百企百项”技改工程,每年实施100项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组织申报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省重点技改导向目录项目,积极推广重点产业高质量技改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二)开展数据赋能产业行动。通过标杆引领、样本示范、平台赋能,分类梯次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龙头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示范,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建设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领航”企业。开展以木业、食品等细分行业为突破,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本,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到2025年,力争累计培育两化融合贯标、DCMM贯标、“晨星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5家。(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三)提高产业节能降碳水平。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培育水效、能效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3家。(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多领域设备更新

(一)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进各地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实施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深化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电动化替代,保持全县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率100%,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和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引导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及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购置先进适用列入补贴机具种类的农业机械、报废淘汰老旧农机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农机报废回收利用体系,扩大报废机具种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废旧农机装备再制造,提升农业装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教育文旅设备水平。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装备,提升教研水平。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努力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教学装备和教学仪器配置及更新工作。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增强卫生领域设备配置。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以旧换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用好提振消费利好政策,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10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2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二)引导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围绕“临沂市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各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进乡镇、进街道、进社区等“以旧换新”惠民促销活动,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推出以旧换新补贴等各类促销政策。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三)推进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家居卖场、购物中心等设置智能、品质家居体验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组织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开展家居换新促销让利活动,引导居民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家居类专业展会。(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推动产品供给能力升级

(一)有效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机床、激光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仓储、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力争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45亿元左右,高端装备产值达到1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二)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我县“3+1”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编制技术需求和项目清单,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作用,组织高校院所及创新团队到我县“揭榜挂帅”,联合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等在装备制造领域牵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和高质量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和双重突破。(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沂水经济开发区)

(三)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积极开展“好品山东”建设,组织参与“好品山东”宣传推广,提升沂水县品牌培育动力。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组织企业入驻平台,向全国推介一批“工业精品”。(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加快高效循环利用

(一)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县区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利用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支持政策,支持新建一批家电回收网点、绿色分拣中心。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在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存放点、回收点。(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二)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有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效益。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建设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和规范。开展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家电产业“以旧产新”,支持家电生产企业、绿色循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

(三)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提升规模化、规范化水平。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繁荣二手车市场,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进行纳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二手车出口资质,拓展海外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四)规范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培育建设一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七、培育绿色低碳产业

(一)推动战新产业起势。探索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绿色制氢产业,以油氢合建站、综合能源站、制氢储氢加氢一体站等方式为主,依托工业副产氢企业现有装置解决氢源问题,规划建设加氢站,建议引进氢燃料电池、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氢能应用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大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围绕环境咨询、污染治理、再生资源等领域优质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支持做大做强,实现全县环保产业健康良性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三)推动未来产业突破。前瞻谋划新质产业园,重点布局未来产业,发展氢能及储能、通用航空、未来材料等产业,引导国内外行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与沂水县共同成立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对符合战略性未来技术方向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科研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催生一批重大基础研究成果和战略产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八、提升行业技术标准

(一)强化标准引领。结合优势产业,引导企业参与能耗排放、产品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制修订,推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促进全县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质量监管。结合产业分布、风险会商、投诉举报、时间节点等因素,根据《临沂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和年度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开抽检结果,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加大各类工业产品及日用消费品抽检频次,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标准衔接。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标准比对分析,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国际标准,支持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推进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商务局)

九、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项目,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统筹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全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好国家7000至10000元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乘用车以旧换新政策。运用好省政府第二批政策清单中食品、机械、纺织等重点行业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的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会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税收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三)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争取并运用好5000亿元科技创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做好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沂水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沂水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县发改局)

(四)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用足用好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需新增用地的,予以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县更新换新工作开展,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紧盯靠上、亲自研究。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分领域细化配套方案。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上争取、配套政策等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二)系统谋划项目。建立“动态政策清单”,明确范围要求、项目储备标准、对上争取路径。持续开展调研摸底,充实设备更新需求和供给台账。要围绕更新换新应用场景,持续谋划储备项目,加强服务指导,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完善“项目储备清单”。对已推送到国家再贷款等项目,持续跟踪做好协调服务,推动政策变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更新换新宣传力度,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情况,不断充实政策清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到企业、到消费者,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更新换新”取得更好成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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