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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14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1-12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7〕1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国土资源局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01-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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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县国土资源局记功的决定
沂政发〔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沂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累计争取各类经济建设、民生工程等土地指标25000亩,连年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国土执法、土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始终保持全市前列,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创新并探索形成的“飞地经济”%节地发展20模式”等工作,受到国家和省市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10月,沂水县被推荐参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四个创新”示范点。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县政府决定,给予县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三等功。希望县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沂水经济社会更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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