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1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8-23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6〕4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6〕44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整合组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
沂政发〔2016〕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鲁办发〔2015〕5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沂发 〔2016〕19号)精神,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经研究,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和机构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粮食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商务局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排序在县 交通运输局之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加挂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三定”规定由县政府办公室另行印发。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加入“购物车”
政策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委编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1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