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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2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9-20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7〕83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郭毅等2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09-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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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郭毅等2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沂政发〔2017〕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9月,国家农业部选派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渔情监测与市场加工处主任科员郭毅同志挂职四十里堡镇党委副书记,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仲裁指导处主任科员呼倩同志挂职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挂职一年来,两名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忘我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铺下身子,务实工作,充分展现出中直机关干部的优良风范。他们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立足实际,开拓进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务实敬业,履职尽责,能够很好地帮助挂职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展现出适应快、作风实、能力强的优良品质。他们既坚持原则,又注意方式方法,善于做好结合文章,注重把专业知识与挂职单位工作相结合,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为优化全县农业产业布局、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敬业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郭毅、呼倩两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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