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1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2-17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6〕9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6-02-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6〕9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5年度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决定
沂政发〔20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走在前列”和 县委“借势先进、把好方向、再造优势、跨越赶超”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品质城市、创造品位生活”发展目标和“城市北上、工业南下,跨河发展、两翼生态”总体布局,本着“保重点、保精品、保民生、保配套”和“内涵提升为主、外延拓展辅之”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争先进位,攻坚克难,全县城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推动全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城建重点工程、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社区“五项工程”、建筑行业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促进我县城乡建设更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住建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