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089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1-13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6〕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及调整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6〕2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及调整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沂政发〔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5〕27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对上级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承接,纳入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调整范围,并对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确定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项,列入县级行政审批目录。另外,对16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予以调整,其中取消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2项、调整为行政审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2项、调整为行政监督1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项。本次调整完成后,我县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并制定具体的承接方案。要及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对取消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及时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确保将本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时调整到位,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目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委编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5113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