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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090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1-12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6〕1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6-01-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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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沂政发〔20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统计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力提升科学统计水平,规范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努力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全县统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对沂城街道等6个统计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财政局等10个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瑞博斯烟草有限公司等10家统计工作示范企业及80名统计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在统计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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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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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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