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1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2-23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6〕12号 公文类型: 决定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6-02-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发〔2016〕12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沂政发〔201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走在前列”和“创强县”目标不动摇,按照“借势先进、把好方向、再造优势、跨越赶超”的要求,本着“抓大不放小”和“大项目进园区、小项目进社区(村),百姓就业不出区(村)”的原则,坚持一手抓招大引强选优,一手抓小微项目招商,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做好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沂城街道、龙家圈镇、许家湖镇、马站镇、黄山铺镇、高桥镇6个乡镇(街道)进行表彰,授予“2015年度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力突破,推动全县小微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激情沂水、创新沂水、友善沂水、品牌沂水”建设。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招商服务中心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0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