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发〔2019〕5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抓好乡镇(街道)机关食堂、宿舍、澡堂、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以下简称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对于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干部身心健康、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全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把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好事实事办实办好,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部署,围绕满足基层干部就餐、住宿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需要,明确建设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补助力度,加快项目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镇街机关“五小”设施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备的“五小”建设和管理机制,为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五小”建设分“两步走”推进:2019年年底前,全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任务完成一半以上;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镇街机关“五小”建设任务。
(二)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省级统一制定食堂、宿舍、澡堂设计导则(鲁建村字〔2019〕13号),各市指导县级本地需求和现实条件,确定具体标准,保证镇街机关“五小”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各乡镇根据实际需求和现状条件进行建设。
(三)资源共享,节俭务实。坚持“经济实用、资源共享、改建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镇街机关既有食堂、宿舍、澡堂等能够通过改造提升、购置设备达到标准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共建共享满足实际需求,防止重复建设。
(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以省、市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县级财政连同本级补助统筹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强化协同、下沉资源,为镇街机关“五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设要求
(一)工程建设符合规定。镇街机关“五小”建设要以设计导则(鲁建村字〔2019〕13号)为指导,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和施工安全规范要求,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和“安全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二)设施配备满足需要。镇街机关“五小”要具备基本功能,配备必要的餐饮、住宿、洗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备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生活、住夜值班、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需要。
(三)运行经费有保障。各乡镇要优化支出结构,明确经费来源和列支渠道,为“五小”设施正常运行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四)日常管理有制度。各乡镇要制定专门的“五小”设施运行、维护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做到职责明确,确保各项设施正常使用。各乡镇可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结合设计导则规定,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是“五小”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要把“五小”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保障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住建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负责限额以上建设工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负责统筹现有资金、资源,牵头抓好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建设和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土地保障等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对乡镇机关食堂、澡堂、宿舍建设,省财政按照每个乡镇50万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定额补助;县财政按照每个乡镇5—15万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定额补助,县级补助资金重点向薄弱乡镇倾斜。对乡镇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建设,由各乡镇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体育等部门资金资源统筹解决。各乡镇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厉查处挤占挪用、奢侈浪费等行为。
附件: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专班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专班
为切实加强对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五小”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五小”建设顺利实施并发挥应有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镇街机关“五小”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杰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赵光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牛树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邱 键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东 县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