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4-000001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编制了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桥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高桥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依托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余条,内容涵盖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会议、政策文件、解读回应、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个领域。其中,乡镇文件10条,乡镇办公会议28条,规划计划4条,重点领域信息216条,公告公示10条,乡镇动态48条,其他各类政府信息40余条。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及时主动回应,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好镇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镇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的办法,加强与其他站所联动,提高答复精准性,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2023年高桥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桥镇始终聚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全面、推送及时、接收方便”为目标定位,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密审查,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情权,我镇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信息报送,创新工作载体,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公开的政务信息。线下公开渠道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公开栏的建设,为群众提供需求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我镇按要求制定了《高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相关业务口进行了相应规定,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全面、透明。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实施,年度任务全部有序完成。落实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机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所关心问题,同时及时公开办理进度,公示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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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停留在“完成”这一层面上,缺乏工作创新点;二信息公开涉及面还不够广;三是规范化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点不断改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不断集思广益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与方法。
二是强化宣传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网格宣传等方式,加强高桥镇各项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不断增加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三是加强公开效率,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公开事关民生的热点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高桥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对上级所发文件进行仔细研阅,提出具体措施,针对文件内容落实到位。二是将自身特点与上级要求相结合,作出创新性改变,建立全面、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把上级要求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三是当前的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由于责任认识不够全面、到位,导致工作存在被动完成,没有做到积极主动的完成所需工作,创新性不足,导致工作死板麻木。以上问题都是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研究,积极改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高桥镇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创新举措
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延伸,以“高桥镇人民政府”公众号为主导,逐步探索完善村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综合利用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进行公开。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高桥镇桥舜路1号,邮编:276411,电话:0539-2811108;电子邮箱:ysxgqzdzb@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高桥镇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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