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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1-00001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桥镇 成文日期: 2015-01-2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桥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26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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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及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鉴于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公开单位的分管领导、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有综合协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专机承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4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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