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3-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01-12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院东头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院东头镇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镇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职负责,各站所确定政务公开工作材料上报人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以及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及时认领事项目录清单,规范化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是主动全面公开,解读回应关切。2022年院东头镇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86条,院东头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及时公开各项重点会议信息和活动,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对院发、院政发文件分别进行解读,出台解读文件和解读材料;部门信件按时查看确保无遗漏;2022年院东头镇12345全部如期办理,12345办理量为4402件,群众满意度达96.7%;2022年度院东头镇信件数量为46件,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进一步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完备的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完善登记管理、存档等环节,党政办专职人员每日9点前确保检查整理是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回应诉求,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详细调查了解,按程序回复。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院东头镇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已全部完成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发布信息286条。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文件、社会救助、民生实事、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等事项按照更新时限及时公布。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公开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村、社区还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确保群众易获取、能监督、主动参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线上我镇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网、“沂水县院东头镇”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府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线下我镇积极提升政务公开体验区活动、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各站所明确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站所年度考核范围,每季度形成政务公开上传报告汇报给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机关、双管单位全参与。全年共召开政务公开培训(推进)会2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议4次。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专业素养,全面强化公开理念,扎实做好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基层工作繁重,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要么身兼多职,要么调整频繁,以致于工作人员不固定,导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不扎实,工作开展有难度,对信息发布规定和要求学习不够、研究不透。
(二)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还不够精细化,存在与原文未关联、简单解读、二次解读少等现象;在多元化解读方面,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质量不高和效果不好等情况,各站所对政策解读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政务公开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镇政务公开服务专区重新建设和运行后,各项服务功能还未完全落地开展,未能充分整合各类政务公开要素,同时与线上平台的信息渠道和公开事项未达到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专题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不定期业务专题培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有效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推进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对各业务站所开展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丰富解读形式和渠道,以文稿解读为基础,拓展政策问答、动漫、图解图表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回应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关注点、更新点,主动开展解读工作。
(三)强化线下政务公开区服务功能。以2022年新提升政务公开体验区为依托,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和信息内容,继续通过网络、政务公开栏、“政府开放日”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让更多公众走进体验区,拓展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院东头镇严格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于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各站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召开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推进会议,确保要点任务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条、政协委员提案0条。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搭建政民交流平台,现场解读民生政策。借助政务公开体验区新提升,开展推出“打造便民大家院”系列主题活动。活动由分管领导带队,邀请镇人大代表、
群众现场参观体验区、解读相关政策,着力构建的新型服务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优化线上公开渠道,做好政策精准推送。为及时将政策、政务信息精准推送给群众,本乡镇主动当好“店小二”,通过强化线上平台建设,运用县政府网站、院东头镇微信公众号搭建信息平台,群众可以直观了解获取相关民生政策。
三是探索将政务公开向重点工作延伸。今年,本乡镇以省级民宿集聚区建设为契机,为四门洞、西墙峪、老山街、桃棵子等特色民宿,将信息公开重点模块,如决策公开、专项政策、民宿消防手续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布,2022年成功获评山东省首批旅游民宿集聚区。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院东头街29号,邮编:276419,电话:0539-2591108;电子邮箱:ysxydtzdzb@ly.shandong.cn。
(六)院东头镇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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