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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2-00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沂城街道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沂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1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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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沂城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在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准施策,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效,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

(一)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政务公开办公室主抓,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7条,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期、526条,涵盖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会议、政策文件、解读回应、财政信息、执法信息、棚改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科学合理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按照省、市县要求,制定下发《沂城街道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更新完善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法定职责、领导介绍、工作分工等机构职能信息。并及时公布政府会议、政策文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重要领域信息。

二是多措并举丰富政策解读。通过图解、音频等多种方式展开解读,让政策以人民看的懂的方式施行。对《沂城街道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沂城街道液压油缸企业环保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解读,围绕重要民生事项,对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进行语音解读,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工作重点,保障自身利益与安全。

三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及时主动回应,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做好街道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

(二)依法依规积极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街道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妥善办理并回复。

(三)创新举措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发布2021年沂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梳理标准化目录,至2021年12月底,街道已编制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样本。

二是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依托县人民政府网站,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等重要内容定期更新,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关系切身利益的信息,全年无漏更、长期不更新现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积极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街道2021年共举办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沟通交流,推进政府公开、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搭建群众与政府互动交流平台。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体验区规范化。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全年累计更新专栏资料24次,更新资料50余件。

二是政务新媒体助力政务公开。街道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沂水县沂城街道,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助推政务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到最新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任组员,设定专门联络员,确保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收集、整理、发布。

二是指导培训。按照《条例》规定,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先后2次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议和专题推进会,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提报信息,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市县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群众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度不高;三是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2022年,街道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大局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

(一)健全公开机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作用,定期调度信息,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内容、时间节点,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应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三)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定期研究工作改进措施,明确考核方案,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沂城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城街道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点为“考点”,围绕日常工作、内容保障、年度考核等重点工作内容,加强信息调度与发布,强化联络员培训与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定期更新,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时效度高、获取便利、实用性强,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提升,圆满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城街道人民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妥善处理。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专人负责。明确秘书科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协调、培训、检查、指导、考核和监督工作;同时,秘书科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街道各部门、各科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秘书科报送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做到部门联动不脱节,确保信息全面。

三是流程完善。坚持以规范化、专业化为目标,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要求各部门、办公室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信息无误后方可发布。

四是定期自查。结合上级指导文件,定期开展自查,找出政务公开内容、形式中存在的问题,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整改、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到位。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沂城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8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76811;电子邮箱:ysxycjd@ly.shandong.cn。

(六)沂城街道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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