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dtz2331108/2021-000002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道托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道托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道托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现公布2020年道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道托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县相关政策部署,紧紧围绕道托镇党委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为突破口,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推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
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专门负责调度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安排部署公开工作并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模式,细化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政务公开事项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明确,逐步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公开流程,突出工作亮点。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县政府办公室梳理的政务公开目录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公开;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内容做到积极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全方位公开,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高效化,有效保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本镇工作职能,按照《条例》规定,2020年度道托镇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313条,内容涵盖主要涉及教育救助、政策文件、会议公开、精准脱贫、机构职能、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按要求上线了政务公开新目录,做到无空白栏目、更新及时,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更好的行使监督权力。
平台建设情况:道托镇政务新媒体为微信公众号【沂水县道托镇】1个,已规范报备,由专人运营管理,2020年围绕疫情防控、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发布公众号文章228余篇。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单位电子屏幕、村级“三务”公开栏等,不断创新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覆盖面,投入资金5万余元,建设政务公开体验区1处并投入使用,开展“政在你身边”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实现政民互动,缩短与群众距离。
依申请公开情况:道托镇政务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机构、地点以及具体流程,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道托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督查考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日常抽测和每月通报相结合制度,对逾期未及时提报公开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动态监督常态化。建立内部信息传送渠道,保障内容的保密性;安排专人对内容进行筛选、上报、修改、删除,以推进我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20年,累计办理人大建议5条、政协议案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30 |
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1 |
1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0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部门存在认识误区,政务公开的意识不到位,重业务工作,轻政务公开工作,导致个别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能力存在欠缺。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打算及改进措施
1、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和监督考核措施。
2、规范提升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查漏补缺提高质量。认真落实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缺项、漏项,理清难点、热点,精准发力,查漏补缺,着力促进政务公开数质齐升,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4、强化能力素养锤炼。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将教育概况、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实施等教育概况纳入本乡镇教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其中教育概况1条,学前教育2条,义务教育2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1条等相关信息。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