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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0-2017-00004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2-03-26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3-26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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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道托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机关定期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各种交流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我镇建立了分级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对2010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是落实监督评议机制。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和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道托镇按照省政府在《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道托镇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道托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道托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1年道托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计划总结类8条,占13%;政策法规类5条,占8%;工作动态类32条,占53%;政务公开类6条,占10%;人事管理类5条,占8%;安全生产类5条,占8%。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

3、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我镇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大厅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镇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费用之外,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及其他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镇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细致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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