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jhz2501108/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许家湖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许家湖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许家湖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许家湖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许家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保质保量的完成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许家湖镇政务公开工作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认真落实市县相关政策部署,紧紧围绕许家湖镇党委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实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有效推进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政府工作开放日活动3次,实现政民互动,缩短与群众距离。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沂水县许家湖镇”平台,权威发布政府资讯,传达政策35条,搭建政府与网民互动的平台。全年共发布235条信息,其中文件25条。
3.解读回应关切。积极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做好部门信件办理工作。解读政策性文件25件,处理部门信件案件2件;12345热线办理案件3462起,满意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一直以来,许家湖镇高度重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出具政府信息告知书,并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告知。2021年许家湖镇共收到2件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时限、公民具体要求进行答复,答复满意率100%。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未收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召开全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4次,要求各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台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沂水县许家湖镇”微信公众号,透过百姓视角,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及时、深入、全面做好政策解读,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在工业、农业、旅游、安全生产、信息稳定等工作中,积极利用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更新。同时利用网络、有线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通过党政联席会、周例会、业务培训会、网上培训考试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五)监督保障。加强领导小组建设,配备了由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相关部门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1年共召开4次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镇考核办根据检查情况对大办实行奖惩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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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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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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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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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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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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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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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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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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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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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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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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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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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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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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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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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公开信息的质效整体较低,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策解读工作薄弱。政策解读专业性不强、数量不多,回应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一是充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政策,上传下达,发挥政务公开的职能,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理解政府工作、支持政府共工作,充分利用政策为民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重大决策草案备案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规范,促进政务公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领导干部清楚地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自觉地配合搞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一些基本常识,让他们参与进来,主动、积极地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许家湖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许家湖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将相关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许家湖镇人大建议0条、政协议案0条。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许家湖镇在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创新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过自我加压、自我排查、部门考核等方式,创新工作形式,灵活工作方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地址: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邮编:276402;电话:0539--2501108;电子邮箱:ysxxjhzadmin@ly.shandong.cn。
(六)许家湖镇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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