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4-00000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杨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了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杨庄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杨庄镇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41条,其中政府文件21件,政府办公会议信息26条,新闻动态12条,各类民生事项信息245条。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公众参与,2023年通过“沂水县杨庄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策解读、时事跟踪、民众关切等热点信息,全年共发布动态信息800余条,与网友形成了良性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杨庄镇人民政府为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杨庄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杨庄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公开的培训,并指派一名党政办成员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杨庄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体系。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栏目,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力度,依托“沂水县杨庄镇”微信公众号,透过百姓视角,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及时、深入、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三是其他相关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政策咨询窗口,为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途径。
(五)监督保障。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监督调度职能,提升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水平。每年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对府网站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所发布的信息是按规定主动公开且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杨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涉及政策、法规等政策性文件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文件公开较少。二是办公室人员对于政务公开方面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镇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定期开展业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杨庄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杨庄镇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同时对于上级部门政务公开临时性工作积极完成、按时上报,确保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沂水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2023年杨庄镇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县政府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同时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通过省级媒体发表政务公开经验做法2篇,提高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支持度。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中段;邮编:276412;电话:0539-2851108;电子邮箱:ysxyzz@ly.shandong.cn)。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王建鹏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6号
联系电话0539-2851108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