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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slbz2401108/2024-00000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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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包含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解读、社会救助、公共文化服务、救灾领域、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扶贫脱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我镇相关会议信息和重要活动,及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宣传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提高我镇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让更多的群众方便了解政府政策,参与监督工作,我镇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审核严格把关,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由党政办统一上报、审核,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公开栏、公开信、政府网站等形式,将财政预决算情况、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等,以及人口婚育、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面公开,真正体现了政务公开,阳光操作,使行政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五)监督保障。加强公开信息日常监测,党政办牵头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抽查检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群,分享方法经验,畅通交流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政策和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答疑解惑,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我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日常工作繁忙,投入到政务公开的时间不够。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同时发布不够及时,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

三是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下一步将:

一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剖析工作短板,梳理亟待改进的公开领域,明确重点任务,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同时强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行动自觉,注意公开时效。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乡政务公开办与各直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是优化专区各项功能。充分利用线下专区设备、场地、受众面等优势,对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及系列主题活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严格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们处理了人大建议0条,政协提案0条,无协办件。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我镇2023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按时抽查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单位联系(地址:沂水县莒沂路31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401108;电子邮箱:ysxsslpz@ly.shandong.cn)。

(六)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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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周福来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四十里村

联系电话0539-24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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