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sslbz2401108/2023-00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23]4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四政发[2023]4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四十里堡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建立健全我镇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涉及机构职能人事任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分工、权责清单,安全生产、乡镇文件、会议公开等。在镇政府公众号发布文章300余条,及时公开我镇相关会议信息和重要活动,及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宣传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镇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收到2条申请已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提高信息质量重点公开政策文件和重点领域信息,公文严格落实政策发布,严格界定公开属性,保证做到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做到了及时更新,有数据材料及时上传,定期和相关站所部门沟通,获取最新的公开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络、公众号、广播、报纸、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用。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公开和目录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我镇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在各办事窗口,由各部门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三是重视新媒体发布渠道,微信公众号致力于做好正面宣传,不断丰富形式,切实方便群众,优化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置相关机构人员,并按时询问检查各个机构人员是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二是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促进信息上报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检查,针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整改,保证了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调度一个月以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镇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一些部门文件出台后未能及时上报公开。

2.政策解读过少,不能保证群众浅显易懂的了解最新政策方针。

3.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数量不足,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下一步将: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对相关信息方面的考核,发现问题通报到站所并及时落实整改,形成常态化考核机制。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一并作为考核指标之一,拓宽政策解读形式,可以用文字、图表、短视频等多种便于群众理解的方式进行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多开展培训,同时将相关部门一并纳入到培训计划中来,形成多部门联动,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与责任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严格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们处理了人大建议0条,政协提案0条,无协办件。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我镇2022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按时抽查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四十里堡镇单位联系(地址:沂水县莒沂路31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401108;电子邮箱:ysxsslpz@ly.shandong.cn。

(六)四十里堡镇单位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