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12-19-2017-00017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09-03-2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公路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3-27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本报告由沂水县公路局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沂水”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公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安南路4号;邮编:276400;电话传真:0539-225185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08年,沂水县公路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六个相关制度规定,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依法搞好日常信息公开

坚持“公正、高效、便民”原则,对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公开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文书,依法有序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公布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公开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开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全市干线公路通车里程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暂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全年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三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

2009年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

二、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各种方式、面向各个层次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