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jjdd2203700/2024-000000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交警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交警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交警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交警大队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沂水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务求实效,全面、及时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各项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一)主动公开。通过政务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重要政务信息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 行动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公告公示12条、政策解读5条、政府会议10条,红头文件1条,人大建议1条,政协提案8条,新媒体平台9条。部门信件办理20件,均已办理完成,目前,12345服务热线共办理3720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细化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落实到位。为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其他中层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为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大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落实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扩展公开渠道,广泛发布,全面宣传。一是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新规及时进行了总结、分析、归纳,并形成有关信息予以及时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联合政府部门,定期查看县长信箱,及时回复与解决群众咨询的城区交通秩序、交通安全、事故赔偿等问题。
(五)抓好制度建设,规范操作,务实求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机制、对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各部门有序做好大队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大队年内就按照要求,对公开目录、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地清查、梳理。内容缺失或更新不及时的,及时进行了完善,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坚持把群众极为关心的办事指南、路况公告、交通法规、交管动态、交通安全知识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信息公开时限做了严格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789 | ||
行政强制 | 666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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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是部分日常管理和机关事务性信息公开得不够及时。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大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更新完善公开机制。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是及时上传更新信息。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更新和上传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注意把好信息上传的质量关,从政治立场、信息内容、文字表达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的合法性、权威性。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形式,丰富公开的内容,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警民间的沟通交流,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时间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形式的创新和改进工作,引入更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公众的满意度。
三是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2023年度政务公开落实要点
严格落实公安部“放管服”各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各项措施,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减免业务手续。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水平,群众满意度测评力争全市前三名。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8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交警大队联系(地址:沂水县黄山路4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03708;电子邮箱:ysxjjdd@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交警大队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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