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jjkfqglwyj2232617/2023-00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23-01-1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220条,内容涵盖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告公示等方面。其中部门文件5条,政府工作报告11条,公告公示203条,年报1条。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水经济开发区,发布184条信息,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收到1条政府信息申请已给予答复,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了网站、微信等渠道的发布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发布事先审查和事后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单位积极配合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统一纳入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对网站版面进行改版、优化。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未出现更新不及时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涉密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陈冬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为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局(部)负责把关信息准确性,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内容层次欠丰富;二是体现开发区重点工作的动态更新不够,还需加强完善;三是时效性不强,有些活动公开不估及时。

下一步,开发区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围绕开发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开发区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2、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座谈、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效。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

4、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水经济开发区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南一环路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617;电子邮箱ysxkfqgwh@ly.shandong.cn/sdysjjkfq@163.com)。

(五)沂水经济开发区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