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jyjczx/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检验检测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有力地增强了检验检测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公开方式为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共主动公开46条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工作动态类信息 2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1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日常维护等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着力推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新改版升级,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上传数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从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1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就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逐条梳理,分解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按月度按时应公开信息,定期检查公开内容实效性,确保及时更新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贾忠建县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良厚县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丁峰县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曹继健县检验检测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姜召坤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挂职)
成员:王春雷 办公室主任
江龙 计量所所长
郭长芳 财务科科长
徐向东 抽样科科长
刘建萍 质保科科长
张玉玺 检验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召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智安、赵世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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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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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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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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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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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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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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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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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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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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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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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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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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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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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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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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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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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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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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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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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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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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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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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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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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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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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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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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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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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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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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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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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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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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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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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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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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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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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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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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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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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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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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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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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并且存在以宣传稿代替信息公开的现象;二是个别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不全面,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下步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检测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向优秀的兄弟单位学习借鉴,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广开思路、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各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形式更加多样化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共承办0件政协委员提案。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政务公开方式不仅仅局限在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采取多样化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公开本单位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会议,及时宣传重要政策措施。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沂水县东一环路与南一环路交汇处;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997;电子邮箱:ysxjyjczx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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