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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xls/2024-000001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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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编制了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供销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入推进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全面规范公开程序,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县供销社共计主动公开信息33条,其中:部门文件8条,会议公开信息10条、公告公示2条、年度规划计划4条、培训计划1条、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类4条、财政预决算各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供销联社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流程,明确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三种申请方式,并公开督查方式及程序,2023年县供销联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供销社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县供销社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信息网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确保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和安全,便于让社会公众全面真实了解供销社运行和发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县供销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主动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媒体公开形式和途径,通过采取政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及时完成日常工作。坚持真做好主动公开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并按照测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对照,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能力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意识不强,部分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还有待提高创新。

改进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丰富内容形式。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扩大公开力度,多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的收集和采纳情况及未采纳原因。二是丰富回应关切栏目,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热点敏锐度,对群众关心的话题及时有效回应,主动回应,努力做到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以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的方式回应关切、释疑解惑,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县政府《2023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和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科室,并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全社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县政务大厅15楼;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12;电子邮箱:ysxgxl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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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政策联系人赵立磊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

联系电话0539-22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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