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xls/2023-00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报告 | |
标 题: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紧紧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社有企业发展壮大、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县供销社共计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其中:部门文件16条,会议公开信息4条、公告公示1条、年度规划计划1条、政协建议提案1条,培训计划1条、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类6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1条、依申请公开1条、财政预决算各2条。2022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12345热线答复办理69件,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供销联社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流程,明确现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三种申请方式,并公开督查方式及程序。2022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并给予答复,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上传数据。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由拟文科室初审、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供销联社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全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全面行、时效性。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进展。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科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和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频率有待提升,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二是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有待提高,政务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简单,内容比较单一,公开内容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改进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工作,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整合资源、统一规划,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县政府《2022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和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程序。今年县供销社在认真落实《2022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对政府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公开内容的性质和分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审核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上依法公开。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促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县供销社主动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科室,并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全社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并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善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沂水县城黄山路15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12;电子邮箱:ysxgxl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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