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xls/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深度,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体制建设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2021年县供销社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按照要求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落实专人具体从事信息上传、审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主动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县供销社共计主动公开信息52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会议公开信息1条、公告公示1条、部门快讯10条、年度规划计划3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13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条,培训计划1条、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类11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1条、依申请公开1条、 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各1条。
3.解读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制定相关政策性文件,处理部门信箱收到1条,已全部办理。12345热线答复办理63件,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到1条政府信息申请已给予答复,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2021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上传数据。
2、结合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新改版升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按照更新时限实时更新,公民可根据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实事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对网站版面进行优化,删减合并无效栏目和因机构改革不再更新的专题,对新增的栏目及时增加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新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情况: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工作,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进一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县政府《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和部署,县供销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程序。今年县供销社在认真落实《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对政府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公开内容的性质和分类,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审核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上依法公开。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促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县供销社主动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科室,并按照责任分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全社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并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善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信息发布水平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沂水县城黄山路15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12;电子邮箱:ysxgxl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