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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4-2014-0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14-03-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供销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3-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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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供销社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县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和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和完善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积极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从事信息的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同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水平。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及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供销社通过网站、报刊、信息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不及时以及从事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限等。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一是深化服务项目公开内容。二是推进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三是要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上级政策有变化时,要及时公开变更的内容,确保公开的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吸收其它部门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各科室能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及相关技能,不断提高我社干部信息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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