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1-10-2018-00011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3-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
标 题: |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3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7〕12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沂政办发〔2017〕68号)的要求,我单位严格落实政务工作内容,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水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组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分解到各组,实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做到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保障了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0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0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通过沂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扶贫开发进展最新状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信息的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2018年,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