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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fpkffwzx2251451/2021-000001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1-03-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1-03-15
标       题: 沂水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扶贫工作信息,提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各科室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相关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坚持领导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情况。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当面申请、网站提交、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的申请公开情况。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件,无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统计分析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不涉及收费及减免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举报,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公开有些滞后,没有及时更新。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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