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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xfj/2024-000000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信访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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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信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沂水县信访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并附加相关数据统计。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解读、权责清单、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2023年度,我局信箱共收到群众网上信件10次,全部完成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单位公示栏及时更换并公开,未开通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积极健全政府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权限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政府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县信访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并接受群众监,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件。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无。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452;电子邮箱:ysxfjbg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信访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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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信访局

政策联系人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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