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xfj/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信访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水县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一)主动公开
1、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和考评机制。建立了预先审核制度,对于公开的事项,预先进行严格审核,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把公开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与年度评先树优挂钩,落实责任。
2、我局加强了主动公开。主要公开了沂水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沂水县信访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等报告。2021年县信访局在沂水信访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信息63期。
3、2021年度,我单位共群众网上信件9次,全部完成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县信访按照《条例》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严格按照要求的程序办理,2021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并按照要求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着力推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政府门户网站的全新改版升级,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上传数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单位公示栏及时更换并公开,及时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水信访”及时有效的推送相关信访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各科室的相关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为主任,有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提报信箱,各科室分管领导复杂把关信息准确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为坚持内部落实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从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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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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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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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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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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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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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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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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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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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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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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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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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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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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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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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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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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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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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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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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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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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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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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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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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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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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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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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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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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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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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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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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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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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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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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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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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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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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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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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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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足。二是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也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下步将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做到及时更新,定期维护,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权威、有效、及时,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审核不放松,信息发布不断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严格执行信访制度规定和切实依法保障信访人权益,对信访事项等内容存在不予公开情况。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尽公。
3、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件。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无。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信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452;电子邮箱:ysxfjbg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信访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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