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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4-00000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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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高质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县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各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004条,其中办公会议19次,解读发文5篇,行政许可2件,行政处罚664件,行政强制67件,产品质量监管信息7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食品监管信息31条,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信息18条,其他方面发布信息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不断拓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中队和监管所进行落实,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依法依规进行答复。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通过邮寄申请的7件、政府网站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因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诉讼的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聚焦公众关注热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运营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培训学习,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学习《条例》等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4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1 0 0 0 0 0 1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不够及时、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出色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会办件3件;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8件,其中承办5件,会办13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优化服务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质效。

(四)创新实践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把政民互动作为重要形式,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此外,积极拓展市场监管工作宣传渠道,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宣传我局最新工作动态,以交流学习、指导业务、服务民生为主要目的,提升市场监管工作宣传成效。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珠江路11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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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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