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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2-000001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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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在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新的信息公开领域,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解决具体工作困难,并对重要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设置政务公开工作A、B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不因个人原因出现停摆。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条例》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政策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出色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图,从制度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场监管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各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进行调整的情况下,调整并公开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在相应目录下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落实信息发布时限相关要求,确保在信息生成3日内进行公开,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去年,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0条,其中部门发文19件,办公会议43次,行政执法信息207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5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9条,食品监管信息54条,药品监管信息25条,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2条,民生实事信息9条,其他方面的信息91条。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在市场监管公众号上发布2条工作信息,宣传市场监管工作

3.解读回应关切

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发文的同时制定具体文件的解读方案,及时公开文件的解读材料,做到发文和解读同部署同公开。2021年共解读发文7篇,从文件出台的背景,实施范围,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最大努力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出台的目的及作用。

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共收到投诉举报12件,全部在部门信箱栏目。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安排相关科室、中队、监管所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并在3日内给予投诉举报人答复。所有投诉全部在3日内办结,满意度100%。

去年一年,我局共接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0173件,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回退1163件,实际办理9010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做到答复及时、准确,办结率达到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6.18%等。同时通过对热线及投诉举报件的梳理,汇集广大市民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化解消除了一批社会不安因素。为维护沂水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情况

我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重点对依申请公开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和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受理机构、申请表和流程图方便群众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从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压缩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间,减少中间环节,压缩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群众答复。

2.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通过邮寄申请的9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的3件,涉及食品安全的12件。针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我单位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中队和监管所进行落实,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2件,不予公开的原因是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处理的6件,其中5件不予处理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已经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要求重新出具已获取的信息,1件不予处理的原因是申请人通过依申请公开进行信访工作,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相关流程等

制定出台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对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流程做了详细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进行了梳理明确,方便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推广,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

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对县政府网站我局目录下的所有栏目进行了逐项梳理,每个栏目都公开了相关信息。在信息产生的3日内进行了公开,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运营维护,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培训学习,深化新媒体宣传理念,明确功能定位,全力保障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结合全县实际,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话题,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把平台打造为公开政务信息、提供政策咨询、曝光违法案件、展示部门形象的网络平台。一年来,累计发表各类稿件362篇,曝光违法案件12期,开展消费视野19期,发布各类消费警示、预警15篇,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度、认可度,展现了市场监管铁军良好形象。

在市场监管局办公场所设置了多处公示栏,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在办公楼大厅设置了显示屏幕,重要信息在显示屏幕进行24小时播放。

(五)监督保障

1.领导小组建设情况

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下发文件,并将调整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2.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党组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设置政务公开工作AB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3.监督检查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4次监督检查,根据公开目录,对无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较少的科室进行通报,约谈相关科室负责人。去年召开了2次政务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问询,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文件解读力度还不够,公开的文件没有做到100%解读。同时解读材料不够扎实,还有很大提升空间2.部分信息公开项目不够清晰,设置不是很合理,跟上级要求有所偏差,公开内容没有达到最优情况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文件解读力度,在各业务科室发文前,就解读文件一并进行文件签发,确保每个公开文件都能及时进行解读。二是认真研究上级下发的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项目,确保与上级要求一致。多与其他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学习别的单位在政务公开项目、内容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应用到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清晰度和项目设置的合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我单位重点负责“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将工作任务细分到业务科室,明确各公开项目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科室提供完善的政务信息,并在信息产生2日内报办公室。去年,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0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9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0条,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人大、政协及各类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依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和工作指引,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顺利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基本情况

2021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承办政协提案3件,其中涉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件,“线上(社区)团购规范”1件,“餐饮服务业水平提升和协助建设优质农产品批发市场”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2.答复采纳情况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情况中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建议(A类)有0件占办理总数的0%;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B类)有3件占办理总数的100%;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C类)有0件占办理总数的0%;建议所提问题留作参考(D类)有0件占办理总数的0%。

3.依法公开结果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上依法公开了2021年度3件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

4.下一步工作开展

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我局已经全部办结并一一进行答复,针对提案中的一些意见和建议,我局也将立足自身职责,全面理解和努力实现,一些短期内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实现的,也将积极研究新方法、开拓新思路,寻找贴合工作实际和满足群众诉求的结合点,以期通过提案办理和工作沟通,加深代表、委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监管局的共同认知,凝聚多方共治力量,我局也将以更开放包容的姿态欢迎各类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优化提升市场监管工作,促使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我局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把公开栏目分解到各业务科室,督促科室提供相应信息。制定红头文件时,若不予公开,需要相关业务科室作出具体说明,没有依据尽量公开。为扩大信息来源,与上级工作业务平台对接,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后,在相应栏目进行公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沂水县珠江11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75375;电子邮箱:ysxsc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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