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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1-00000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1-1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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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重点关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群众关心的领域,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0条(其中部门发文43件,行政处罚信息100条,产品质量和食品抽检公示信息34条,其他方面的信息53条),网上留言和答复12条,收到依申请公开5条。

(一)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问责机制,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主动公开部门信息

1.着力推进决策、管理服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发文和局长办公会议情况,把部门决策“放在阳光下”,提高部门决策的透明度,2019年公开部门发文43件,局长办公会议3次。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重要信息,发布消费提醒,为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保驾护航。2019年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抽检公示信息34条。

2.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各办案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行政处罚结果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2019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0件。

3.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咨询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2件,收到来信的依申请公开5件,我局及时开展了调查,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和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增19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

减91

10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力度不够,公开信息时存在顾虑,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信息没有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格式上不规范、不统一,存在以宣传稿代替信息公开的现象。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我局2020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投入,加大对各科室、队所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格式,明确信息公开时限,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有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产品质量为抓手,及时公示日常监管、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消费警示等信息,给广大群众的消费活动提供有力信息提醒

三是持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主题活动,邀请群众“走进来”,让市场监管工作“走出去”,增强市场监管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大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发布平台,加大局长办公会、部门发文等部门决策的公开数量,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构建公正透明、开放型政府。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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