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4-00000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撰写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充分利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重视信息发布质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余条,新媒体平台“沂水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407条。切实提高公开透明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未收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有效规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好“沂水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和维护,不断丰富推送内容,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细化,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能力提升。加大对专职工作人员培养,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提升,但离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创新力度有待加强,政务服务创新和亮点工作不突出,自主创新较少;三是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各科室之间联系,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的学习,结合我局实际,完善工作措施,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定期排查是否存在公开信息不完整、信息存在错别字、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20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上依法公开了2023年度28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

(三)贯彻落实《沂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二是及时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确保内容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对社会关切内容,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三是优化县长信箱办理流程,及时高效处理县长信箱平台的网民留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二是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细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5969;电子邮箱:ysxzhzfj@ly.shandong.cn)。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联系人武玉帅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39-22559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