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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4-2017-00004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3-03-28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3-28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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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城市管理政府信息,提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各科室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提示科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相关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坚持领导审核把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确保依法、准确地答复申请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通过网站、报刊、信息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各种渠道都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申请,也就无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要求,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生泄密、漏密等情况。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文昌路3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5969;电子邮箱:(zhfj22559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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