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4-2017-0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1-03-02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1-03-02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我局在“山东.沂水”政府官方网站(www.yishui.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文昌路3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5969;电子邮箱:(zhfj2255969@163.com)。现将2010年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总抓手,以建设“山水灵秀,生态宜居”沂水为目标,坚持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精细化管理和阳光执法,,使城管执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先后获得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两型”社会示范单位、全县城市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迎淮创模、安全生产、群众信访等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科学分工,规范管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明确职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创新载体,提升质量。
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我局设立了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网(www.yscg.gov.cn),完善信息公开方式,随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实现标准化服务,设立在线咨询窗口,切实实现便民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培训,搞好宣传。
依托我局设立的宣传教育科,邀请网络信息传媒专家领导座谈、指导,为我局的信息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如何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等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例,进行剖析讲解和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局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主要领导人分工、人事任免、各业务科室政策法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1、“山东.沂水”政府官方网站 我局将有关信息公开内容上报“山东.沂水”网站,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了解城市管理情况,知晓法律法规。2、新闻媒体 通过沂水电视台、沂水广播电台、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3、“沂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开设了政务公开、工作简报、法律法规、城管动态、典型案例、大事记等专栏,随时更新工作动态,提供信息查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的现象,只公布了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和公开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
(二)改进措施:2011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开知晓面,深化信息公开,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首先深化内容,增强实效。坚持以群众需要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其次拓宽渠道,提高效率。在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升网站功能,丰富表现形式;借助数字电视、手机短信、LED屏幕和广播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最后强化队伍,提高水平。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人员的整体水平。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