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3-2017-00001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沂政办〔2016〕62号)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其他要求,由沂水县统计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沂水县统计局门户网给予公布。(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联系电话:0539-2251559,电子邮箱ys2251559@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加强了政务公开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推进组织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及时更新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培训和宣传。积极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统计服务的水平。四是通过网站等渠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直接负责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限,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二是我局更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以更为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网络交流。
(二)制定落实配套措施
一是采取会议培训、网络转载、在单位信息网开设专栏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强化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三是提升网上平台功能。在县统计局门户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与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的要求,制定沂水县统计系统的随机抽查方案,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二是全面落实预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按照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统计信息、统计法规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形式:通过“中国沂水”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和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做好统计政策和统计法规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网上公开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充实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统计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无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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