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4-000001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卫健局认真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07条,其中:财政(务)预算、决算类政务信息8条,部门文件4条,人事招聘信息14条,医疗卫生类信息150条,卫生监督信息58条,健康科普信息9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432条。我局结合2023年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单位并加强调度,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公开、透明度,主动公开2023年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2023年公开政协、人大提案回复信息34条。加大对部门文件的公开力度,全力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实地督导,积极协调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信息录入。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解读情况,积极回应民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在“部门信件”栏目中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11条,回复群众依申请公开1件。做好12345热线查收、办理工作。2023年共收到12345热线1346件,满意率98%。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接收、交办、审核、答复,职能部门负责主办,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局领导审定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全年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不存在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继续对卫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各科室的工作任务,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与协调。局办公室明确了1名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2023年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健康局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强培训、指导,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同时,拓宽视野,找准问题,查缺补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健康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同时,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经过严格把关审核后,才能在政府网站中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政府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率不高。2、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要按照规范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2、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继续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深化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目标任务,我局顺利完成了对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的监督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并遵循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按“双公示”要求进行了公示。
2、促进民生改善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医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人大、政协及各类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依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和工作指引,紧紧围绕地方发展大局,顺利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涉及疫情防控1件,基层卫生院建设1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22件,其中涉及疫情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事业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托育服务、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等,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yishui.gov.cn)上依法公开了2023年度34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无。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6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70;电子邮箱:lyysjs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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